更新时间:2022.07.28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劳动合同法》的效力范围,或曰调整范围、调整对象,即《劳动合同法》对哪些人适用,对于哪些地域适用。任何一部法律都有其各自的适用范围,并因此而与其他法律的调整对象区别开来。《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均为劳动关系领域。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三、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 四、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解除。 五、用人单位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有: 1.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单位改制、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劳动者遵规守纪无不良行为表现、连续订立二次规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4.用工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进行劳动合同变更的,一般不会有经济补偿;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无效劳动合同有许多情形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
合同无效是自始当然无效和确定绝对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若是无效的话,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该项制度的规定,是保障平等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
无效合同的范围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赔偿损失范围一般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为前提,以实际损失为限度。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所以公司是不可以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在实践中,关于公司订立的超过经营范围的合同是否有效,应该根据不同情形区分: (一)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未损害国家、合同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