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无因管理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要赔偿,因为即便是在无因管理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也是一种侵权行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是否应该赔偿用人单位,这需要区别对待: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用人单位,比如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50%左右的损失;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
刑法中滥用职权的重大损失的界定: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因管理产生的债,一般是由受益人来承担,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支付管理费。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
管理人在管理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侵害被管理人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对被管理人负担损害赔偿责任,这种损害赔偿责任在性质上是侵权责任。管理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管理行为过程中,与管理行为相关联,其侵害的对象是无因管理利益以外的被管理人的其他合法权益。管
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其主要目的在于弥补或填补债权人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害。不过,该等损害并不限于实际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如预期利润)。“间接损失”即指可得利益,应当获得的利益而未获得的利益损失,间接损失主要是指买受人
普通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债务的,先由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合伙协议的约定赔偿合伙企业的损失。但因一般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合伙人不负赔偿责任。
员工因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适当赔偿。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员工因为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应当有证据证明损失的事实,并按劳动者过错程度,适当确定赔偿金额,一般只是部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构成要件是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
工作过失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处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有约定的,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