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债权清偿顺序如下: 1、签订房屋产权调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支付房屋请求权;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3、银行抵押权以及经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请求权,按登记先后顺序就抵押物或特定物受偿。在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
破产清算的企业员工有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
房地产征地补偿一般按照土地用途和产值综合计算,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与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按照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破产清算的企业员工有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
公司破产清算后补偿孕妇,按照普通员工补偿。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这个补偿属于
企业破产员工补偿金清算方式如下: 1、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如下: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
员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中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
破产清算并不是先偿还债权人,其有一定的偿还顺序。具体内容如下: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等等。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费用; 2、共益债务; 3、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