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结婚三年离婚彩礼一般归女方。但仅限于该彩礼产生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前的情形,若该彩礼产生于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的,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共同所有。
结婚后离婚彩礼钱归接受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彩礼是指按照风俗习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的赠与,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申请离婚为前提)等情形下,支付方可请求返还。
结婚登记前给付的彩礼钱是否可以追回,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果结婚前给的三金彩礼钱属于以下几种情况的,那么可以要回:第一、双方还有办结婚登记;第二、双方虽然已办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过。那么,在离婚时可以追回彩礼钱;第三、一方因为在
“彩礼”,是男方基于结婚,给予女方(家庭)的财产。彩礼的给予实际上系法律上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应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嫁妆”,是女方家庭对新娘的赠与行为,这里存在两种情况:一为登记结婚前陪送的;二为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
结婚是否需要给付彩礼,在我国的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在实际生活中,结婚是否需要给付彩礼,可以由双方的家庭进行协商确定。不过,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
能,从法律上讲属于共同财产。有很从例子,比如:房子问题,房子的产权大多都是男方的,而离婚时也算是共同财产。是不是很不公平,但是没办法,法律就是这样的。
离婚时,彩礼归谁,主要分两种情况来看: 第一,由于彩礼的性质是附条件赠与,意思就是以结婚为成立条件,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登记结婚的,那么赠与条件成立,赠与生效,彩礼钱就属于一方受赠的礼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已经登记结婚,即使没有共同
离婚给女方的彩礼是否能够要求女方退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作出判断。符合以下的条件,男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请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情况就是指,夫妻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一起共同生活。第二种情况主要是指,因为男方婚前赠与彩
离婚男方给的彩礼不一定需要退还,具体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共同生活的话,同时给付彩礼一方并未出现生活困难等情形,在离婚的时候,男方就不能够要求女方返还婚前给付的彩礼。 第二、如果双方尚未实际共同生活,也就是双方只是名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