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属于离婚协议附属问题。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起诉条件如下: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各自抚育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明。 (3)各自经济收入情况的证明。 (4)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见。 (5)与诉讼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各自抚育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明。 (3)各自经济收入情况的证明。 (4)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见。 (5)与诉讼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各自抚育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明。 (3)各自经济收入情况的证明。 (4)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见。 (5)与诉讼
债务纠纷案件中应提供的证据,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
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抚养费纠纷管辖规定,原则上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当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但如果多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从便于诉讼的角度出发,原告也可以选择
抚养费纠纷的证据有: 1、存在抚养关系的证明,包括户口本、村委会证明或能证明抚养关系的有关法律文书等; 2、每月经济收入数额及证明; 3、被抚养人生活状况证明;除上述证据外,按照诉讼请求内容要提供相应的必要证据。
抚养权收集证据可采取如下方式:举证双方基本条件(例如,双方的经济收入、教育程度、身体状况、家庭成员情况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等。
纠纷当事人需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在举证期限届满后,需要提供的反驳证据或对证据瑕疵进行补正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也可以提出调查收集的申请,该申请期限亦不应受已经确定的举证期限的限制。再如,关于逾期提供证据的规定也应适
因家庭琐事引发离婚纠纷的,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更合适成为孩子的抚养权人。抚养权的规定:子女未满两周岁的;子女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更随母亲一起生活的。抚养权的归属判定都会从子女利益的角度进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