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
放高利贷严重的可能会涉及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
高利贷的表现形式: 1、借贷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 2、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入
本法: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公司法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等。
关于子女抚养费,最高法作出了以下的司法解释: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按照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全年的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适当的情况比例可以提高。
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将构成高利转贷罪,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内容如下: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原因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清算的,人民
有以下内容:当事人依照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立担保的,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视为生效;反担保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也可以是他人提供的担保、抵押或质押;以公益为目的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法提供
最高司法关于民间借贷的解释为: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借贷的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高利转贷罪的犯罪构成包括: 1、高利转贷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4、犯罪主体为有借贷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