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建设施工相邻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第1种方式就是和解或者调解。调解是指的由当事人以外的调解组织或者个人主持,通过说服引导的方式,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友好的解决争议。和解和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进行的;第2种方式就是仲裁。要采取仲
建筑工地工伤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去当地劳动部门为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
具体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以下几种情形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第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第二是建设工程是必须要进行招标,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中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三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他人的资质来签订的。
工程款拖欠的后果有四点,分别是: 1、影响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资本承包,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周转不灵,职工工资拖欠,设备维修出现问题,部分企业破产; 2、影响整个建筑市场不能正常运行; 3、给工程质量和安全留下了隐患;由于资金上的拮
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按月定期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工程为对象,按施正进度将其
工程施工合同没签但已进行施工可以打官司。从事建筑工程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如果已实际履行口头约定的工程内容,也就是存在事实的工程劳动,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便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其间的纠纷。但是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可以诉之法律法院会支持的。 没
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并未直接赋予实际施工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数额明确,但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情况下,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常见的纠纷,通常是因为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问题引发的。 面对合同纠纷,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要分三步进行分析: 1、首先,看合同是否有有效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条
工程合同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的,下列情形中,就属于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骗、逼迫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合同;2、恶意串通他人,签订的合同对国家利益有损害的;3、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或者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手段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该必备的条款有: 1、需要详细的用人单位的名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2、员工本人与其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家庭详细住址或者常住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的证件号码; 3、单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这里说的变更行为既包括变更合同内容,也包括变更合同主体。也就是说,合同变更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变更。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另外,对于借款
建设单位与承包方未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发生工程款纠纷的,可先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其支付工程款,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当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构成建设工程施工法律关系,如招标公告、投标书、中标
没有合同,拖欠工程款,维权途径如下:1,申请支付令。对于事实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2,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审理,作出裁判;3,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对方不还,那么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