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原则如下: 1、无过错原则; 2、自愿原则。一般离婚财房产分割都是协商处理; 3、男女平等原则; 4、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5、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因家暴离婚的,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利益原则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没有约定不予分割。 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还可以在离婚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过程中还要坚持以下一些原则: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 (2)夫妻均等分割; (3)照顾无过错方; (4)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5)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应由抚养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第一,男女平等。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第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一、男女平等原则。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
再婚夫妻财产情况不一,分割时会有不同对待。大致情况分一下三种: 1、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现在再婚夫妻双方一般都有自己个人的婚前财产,为了避免日后因财产发生分歧,或者离婚时财产分割发生矛盾,故而再婚结婚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以当事人的意愿为先。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可以双方平分,也可以一方少分,甚至可以一方不分,只要能够达成合意,法律均不禁止。但是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一方都可以起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男女双方离婚后,在办理复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