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保护有下列措施: 1、制定和完善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制度。 2、设置劳动保护国家监察员,负责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执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卫生技术标准、作业规程的情况。 3、加强劳动保护科学研究,为制定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卫生技术标准提供科学
劳动保护用品有,工作服、工作帽、围裙、口罩、手套护腿、防毒面具、防护眼镜、防护药膏、防寒用品、防晒防雨的用品等。 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了保护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用于防护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
劳动协议是不受相关法律保护的。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
劳动保护有下列措施:1.制定和完善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制度。2.设置劳动保护国家监察员,负责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执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卫生技术标准、作业规程的情况。3.加强劳动保护科学研究,为制定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卫生技术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劳动保护的原则具体如下::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既是我国指导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又是从事劳动保护管理的原则;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4、这一原则体现了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5、安全具有否决权原则,安全工作
工资可以拿到,结算到当事人工作结束之日,并可以要求没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支付,但注意时效期不能超过一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依法辞职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您应得
用人单位与哺乳期的女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可以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怀孕女员工还在试用期内,单位有证据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怀孕女员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3、怀孕女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的。 4、怀孕女员工被依法追究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