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药品管理法规定按假药论处的情形,主要包括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变质的药品、被污染的药品、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
食品安全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物品、罚款、行政拘留、停产停业、停止违法行为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包括下列几项: 一、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二、一般程序。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
行政处罚程序证据规则的应用: 1.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4)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 (5)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 2.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1)
(1)立案; (2)调查取证; (3)作出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辩,行政机关进行复核。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下列情形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2
简易和一般两种程序。 简易程序的内容主要包括: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和告知权利;制作处罚决定书以及备案。 一般程序主要包括:立案;调查取证;说明理由、当事人陈述与申辩;作出处罚决定;送达。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除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
食物有异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食品细菌超标行政处罚如下: 1、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
一般行政处罚程序有以下规定: 1、卫生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坚持先调查取证后裁决、合法、适当、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合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