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担保人为民间借贷的债权提供担保的,可以通过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的方式来减少自己的损失,且要考察贷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情况等。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借款人不还钱债权人可能会找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由于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那么担保人只需要在执行了债务人的财产后仍不清偿全部债务时,才替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只要当
一般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要替债务人还款。债主可以先通过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在债务人真的没有可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帮人担保借款人不还钱被起诉的情形,其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是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的。
保证人承担债务后有追偿权,但是只能在自己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内追偿。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到期之后没有收到还款或者是债务人明确表达不会还款的,那么债权人可以把债务人和共同还款人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到法庭上。那么在解除共同还款关系的同时,并不是说共同还款人之间商量好就可以了,还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比如说银行的同意,只
主合同解除之后,担保责任还需要继续承担。因为合同的解除一般是因为一方违约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事项出现的时候,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而合同解除之后,已经履行的部分依然有效,担保人依然需要为已经履行的部分承担担保责任。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
借款人失踪死亡后继承人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还债。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要为借款人承担债务。像做一般担保的,借款人没钱还款也不关担保人的事情,对担保人不会有影响;而如果是连带担保的,担保人就必须在借款人还不上钱时进行还款,不还款就会有很多后果的,比如会被债权人催收,
担保人可以起诉债权债务。担保人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都存在民法上的利害关系,只要担保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了。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
担保人能够起诉债权债务。担保人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都存在民法上的利害关系,只要担保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