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7
存在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
股东只享有分红权到底合不合法主要还是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的。公司盈利是分红自然合法,但是亏损时应当用之前的利润来补住现在的亏损。一般情况下,股东只参与入股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以及经营,不管企业是不是盈利,作为股东来讲还是依旧跟红自然是不合理不合法
分公司本身并不具有法人资格。仅作为母公司的附属机构的分公司,是不设有股份的。股份代表着投资者对公司的所有权,是投资者对公司进行投资而享有的权利。而分公司不是适格的企业法人,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据此其不具有股权转让的条件。因此,分公司不具有股
分公司一般不可以有股东。尽管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是其不具有法人资格,民事责任是由总公司承担的。而公司是要对股东的收益、股东的权利担责的,属于设置负担的行为,分公司不具有相应的能力。
分公司是没有股东的,只有总公司才设有股东。作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从属机构,没有独立的名称和产业,并且由总公司对分公司债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分公司就不可能存在股东,因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需要对公司
分公司,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只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所牵涉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
只有总公司才能分配股权,分公司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股权分配的适格主体,则不能进行股权的分配事实上,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即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而且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只有异议股东的强制收购请求权。法律规定,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只有异议股东的强制收购请求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
总公司股东没有分公司的股份。分公司没有股东,所以分公司的股东不是总公司的股东。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没有企业法人资格,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
分公司股权是不可以实现独立转让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一种是保护继承权,允许继承人获得股东资格,参与公司管理;另一种是保护公司的人合性,如果其他股东不欢迎继承人加入,则继承人只能继承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通过对继承权和公司人合性进行平衡,作出了制度选择。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