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公安终止侦查就代表人民检察院已经受理审查案件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后,出现终止侦查的情形时,要制作侦查结案报告,然后将案件答卷到检察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
公安机关终止侦办决定意味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就此结束,公安机关决定终止侦办之后,当前的这起刑事案件就有可能会被撤案。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1.没有犯罪事实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3.犯罪已过追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
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
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不同的处理: 前者是保险人作了相应的赔偿之后,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终止合同,是合同的提前终止,即合同的解除;后者是以保险人履行了全部赔付义务而终止合同,是合同的自然消灭。
终止劳动合同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法定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公司终止合同的依据是:公司提前解散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的;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主体资格消灭的;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的。
当事人被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不可以终止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终止侦查的法律条款有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
终止侦查后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重新立案侦查的。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对于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
只有触犯法律,被判处刑罚的,才会有案底。侦查终结是侦查程序的最后一项工作,也是侦查程序的一个必经阶段。它要求侦查机关通过对已收集证据的审查判断,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并向检察机关提出起诉意见或者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如果确定有罪,就会有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