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0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大类罪名,其中包含多种罪名,每种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都是不同的。如破坏交通工具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放火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
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保释,但是需要满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情形。
具体判刑标准要依据具体触犯的罪名及其犯罪情节等要素来确定。如触犯放火罪的犯罪分子,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构成本罪: 1、依法应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2、如果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致使公私财产损失重大的,则判处10年以上有期
符合条件可以假释。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
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等。
根据刑法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共有四十七个罪名。具体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等。
中国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为:犯此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包括: (一)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是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故意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判刑:如果构成该类罪中的放火、决水、爆炸等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判几年要根据具体所犯罪名确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