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和分公司发生纠纷在通常情况下是可以直接告总公司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依法设立且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则可以单独作为当事人,此时可以仅告分公司;如果该分公司没有依法设立,或是未领取营业执照,那么应当以其总公司为诉讼当事人,此时和分公
和分公司发生纠纷可以告总公司。法律规定,分支机构是依法设立且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则可以单独作为当事人,此时可以仅告分支机构;如果该分支机构没有依法设立,或是未领取营业执照,那么应当以其总公司为诉讼当事人,此时和分公司发生纠纷的,应当告总公司。
总公司是不可以和分公司签合同的,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与总公司是一体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这要依情况而定。依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通常是我们所说的分公司,如银行的分行、支行等即是。分支机构能不能作为诉讼当事人视不同情况而定:如果该分支机构是依法设立的,而且领取了营业执照,那么它可
分公司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因此,在与分公司发生纠纷时,相对方可以起诉总公司,也可以
律后果: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
分公司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因此,在与分公司发生纠纷时,相对方可以起诉总公司,也可以
分公司不能再下设子公司。首先,分公司已经属于分支机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成立自己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其次,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仅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没有独立的公司财产,更加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最后,分公
区分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方法有: 1.两者的法律地位,分公司不具备法人的资格;但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两者名称的称谓,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但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3.两者的经营范围,分公司不可以超过母公司的经营范围,但子公司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总公司可以设立法人,而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可以由总公司法人代理这类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代表可以为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是企业本身,法人代表是自然人。公司可以下设总公司和分公司,这样的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和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