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土地征收的条件是:因军事、外交、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防灾、文物保护、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公共利益确需使用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城中村土地征收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2、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 3、修改、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办理补偿登记或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5、落实补偿并监督。
合法的土地征收公告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公告必须在征收土地方案依法被批准之后实施,征地方案是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后或同时必须上报的材料。征收土地方案一般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
关于征收土地的法律如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3月14日修正,第十条、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第二条、第四十五条至第五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8月27日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
土地征收的补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经济补偿。计算方法:各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各地区征地价格,乘以被征地面积,土地补偿标准; 二、青苗补偿费。土地使用单位对被
征收土地的主体有国家和市、县级的人民政府部门。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
各项补偿费的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包括菜地)的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各类耕地的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范围内制定。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
缓刑的相关条件如下: 1、犯罪情节较轻; 2、悔罪;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试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和场所,接触特定人员。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仍必须
假释的条件有:犯罪分子应当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法定的刑罚执行时间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
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包括: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