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债务人欠债不还找不到人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执行人为失踪人,同时债务的代管人应当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借款,或者直接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债务。并且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封存对方财产,
债权人追债时找不到债务人的,有下列解决方法: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找不到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追讨欠款。如果债务人失踪满两年了,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确定其为失踪人,再确定其财产代管人,由其财产代管人以失踪人的财产来还债。
追债找不到债务人如下:债务上有担保人的,应当向担保人主张债权。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设立担保人。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或者不能清偿的,担保人应当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担保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审查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以
讨债时找不到债务人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债务人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法院立案找不到人的,可以公告送达包括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在内的所有法律文书。公告送达的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并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
找不到债务人追讨欠款的方式有: 1、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财产代管人会对失踪人的债权债务进行处理; 2、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
找不到债务人追讨欠款的方式:债务人失踪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也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民法典》第四十条规
找不到借款人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可直接到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如出借人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法院受理后确认借贷关系明确的,可缺席判决,并对其财产执行追偿债务。 2、对于已婚的借款人,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