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的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超出交强险部分,事故双方
如果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因残疾或者死亡失去劳动能力,且受害人的父母也是无劳动能力的,那么赡养费要包含在赔偿里面。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扶养费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每满一岁少计算一年。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
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该类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而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和侵权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可以由交强险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医药费,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交通事故受害者应按以下步骤保护权利: 1、及时报警; 2、了解对方的基本信息,为以后的索赔做准备; 3、领取交通事故认定书; 4、伤残评估; 5、申请调解; 6、调解不成,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受害方需提交的证据: 1、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专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书。 3、受害方支付医疗费的发票、交通费发票。 4、医院出具的有关需要陪护、休息的证明。 5、受害方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小事故逃逸的,受害方可以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获得相应的医药费赔偿。之后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其他的费用可以等追到肇事者之后一并赔偿。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索赔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决定,确定责任方,进行索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损害的误工费不是根据受害者的年龄确定的,而是根据受害者是否因此导致实际收入减少。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中导致伤残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交通事故后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