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因此,即使是小学生,只要其确实知道案件事实并且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能够与待证事实相适应,也是可以作
未成年人所作的证言与其年龄、智力状况能够与待证事实相适应,证言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于效力强弱及可采性还要根据所做证言内容、是否有其他证据补强等情况再予认定。
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实才有效。证人陈述与案件无关的事实、证人的分析认识或者法律评价、别人看到或听到转告的所谓传闻证言,没有法律效力。
未成年人的证言具有法律效力需满足以下条件: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能够正确表达意志。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案件中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为:如果证人证言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证属实的,该证人证言具有法律效力,能够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一般应当是证人亲自看到或听到的情况,也可以是别人看到听到而转告他知道的事实。 由于受主客观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证言可能真实、不完全真实或完全不真实,收集、运用时必须注意对其来
监狱服刑人员出具的证言是有法律效力的。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公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有以下三点法律效力: 1、法定证据效力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强制执行效力 是指对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
经过公证的证人证言具有法律效力,其可以作为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按照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公证的效力,就是公证的效用,指公证证明的适用范围和对人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公证的效力又称为“证书的效力”。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内容正确,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公证内容错误或者违反法律进行公证,公证无效
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得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当的证言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未成年人有义务做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