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羁押期犯人要干活。《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四十三条规定,为了促进人犯的思想改造,增强人犯体质,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侦查、起诉、审判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在所内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羁押期间,被羁押人员只能由律师探望,家属是不可以探视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看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中心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拘留中心可以在确保安全、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组织犯人进行适当的劳动。 人犯劳动收入支出,要建立账目,严格程序。
1、犯罪嫌疑人犯患有肺结核病,判刑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批准后可以不坐牢。 2、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
羁押人员符合下列条件是能保释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法定其他情形。
外地拘留犯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7天。外国拘留犯人最初是刑事拘留,最长37天,然后批准逮捕,逮捕后两个月内起诉,等待法院审判。涉及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规定了不同的期限。
羁押期限自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开始,历经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和人民法院审判阶段。 侦查阶段羁押期限分为拘留期限和逮捕期限。逮捕前拘留期限最长37天。逮捕前的37天被刑事案件律师称为刑事辩护的“黄金37天”,因为一旦犯罪嫌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1、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
给私人干活受伤打官司是否好打,要根据相关证据情况确定。私人老板需要有工商登记是单位,当事人双方之间才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如果没有劳动关系是不构成工伤的。但是给私人老板做事,一般构成劳务关系,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