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
无证驾驶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被拘留属于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都是无证驾驶。
行政拘留并不是强制执行。行政拘留是对违法行为人的一种惩戒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关押在看守所,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拘留当时没执行以后可能会执行。行政拘留当时没执行,如果是被暂缓执行的,则事后仍然会再执行。暂缓执行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行政拘留在拘留所执行,如果行政相对人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暂缓执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 1、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而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2、暂缓执行只限于行政拘留处罚,并由被处罚人提出了申请。 3、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
行政拘留不能躲过去。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单独行政违法行为的拘留不会超过十五日,多个行政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有案底吗 行政拘留是有案底的。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会依据规定,将处罚档案长期保存,因此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不符
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但是只有在被执行人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候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被执行人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以下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
管制的具体执行如下: 1、管制的期限为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2、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4、对于被判处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