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遗产继承女儿有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一样
再婚之后,对方带来的子女在法律中被称为继子女。一般来说,继子女都不能成为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法中规定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或者养子女。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如果继子女仍未成年,同时被继承人在生前对该名继子女尽了抚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遗产继承必须公证吗 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其中一种方式。在我国,遗嘱包括了以下的类型:1、自书遗嘱,也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亲自书写的遗嘱;2、代书遗嘱,就是由见证人代书,被继承人亲自表述的遗嘱;3、打印遗嘱,也就是通过打印的方式
房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立下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房屋;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房屋,法定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继承的顺位一般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要到国内申请承认。首先,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申请书应记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决结果、
五保户的房产可以继承,但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如果其生前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遗产归集体组织所有,如果其生前不是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则遗产归国家所有。根据我国法律,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
虽然共有产权房是社会保障性住房,政府与个人共同出资,但是个人享有对共有产权房的一部分所有权。因此,对于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份额,是可以继承的。这主要依据我国民法典第1122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共有产权住房中的
香港人是可以在内地开办个体户的。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的有关规定,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在内地开办个体户,申请时应当提交相关的身份证明、住址证明和行政机关要求提交的申请书等文件,经营者姓名后应当加上香港居民的字样。如果个体户依法聘用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规定如下: 1、如果有遗赠抚养协议、遗赠、遗嘱的,那么就按照遗赠抚养协议、遗赠、遗嘱来进行分配; 2、如果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有遗嘱但是无效的,同时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遗赠的,那么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法定继承首先要区分第一顺
驾驶证不能在12123上转籍。驾驶证要转入户籍所在地,或是迁离原车辆管理所所管地,必须持证者到转入城市所管车辆管理所办理业务流程。而且只有自己办理,不可以授权委托别人代办公司。 驾驶证迁移可以分为驾驶证转出和转入两种,一般是指,车主因为工作
在遗产继承中,孙子有无继承权一般来说应根据继承方式分情况讨论。如果继承方式为遗嘱继承的,则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其孙子,继承自己全部或部分的遗产,此时被继承人的孙子享有继承权。如果继承方式为法定继承,则原则上被继承人的孙子不享有继承权,但
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3类: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和父母两个定义需要重点理解:
一般情况下,儿媳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理由在于《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以上规定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