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连带责任就是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时间为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对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
民法总则承担连带责任的类型: 1、共同侵权行为之连带责任; 2、共同危险行为之连带责任; 3、无意思联络分别侵权之连带责任; 4、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侵权随之连带责任; 5、买卖拼装、报废机动车之连带责任; 6、高度危险物致害之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是并不是永久的。 借款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责任并不是永久有效的,连带担保责任自债务履行期满6个月内结束。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
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人对于合伙的债务对外承担的应该是无限连带责
连带责任保证不存在应先向谁追偿的问题。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
1、连带责任期限为保证人与债权人的约定期限,没有约定的一般为六个月。 2、我国《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3、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
债务连带责任是相对按份责任而言的,就是说在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对债务的部分或全部承担责任,在相关债务人对债权部分或全部履行后,可以向其他的债务人进行追偿的一种形式。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所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就无所谓对债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