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离婚登记可以在异地办理,但是该地必须属于男女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
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办理申请登记结婚和申请登记离婚的机关。当事人协商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异地结婚登记,需要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时,需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字声明。《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
不一定,离婚不一定在本地办理,离婚有两种途径: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办理时需要携带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结婚登记是否可以在外地要看具体情况。因为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所以此“外地”如果是另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就可以登记结婚,反之则不行。不过当前我国一些地区也开放了跨省、跨区结婚登记服务,不是当地
不一定,婚姻登记地并非离婚诉讼管辖的法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
离婚不一定在结婚登记地办,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2、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在外地的,必须双方共同到男方或者女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男女双方应当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双方是能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但是只能是在该异地属于双方当事人中的某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此时可以在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双方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
双方可以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只能是在该异地属于双方当事人中的某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此时可以在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双方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
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可以异地办理结婚登记。 民政部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
离婚并不需要一定在结婚登记地办理。法律规定是,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非内地人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