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赔偿金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
以下情况可要求进行离婚赔偿: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受侵害人在人身权利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这一赔偿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确定数额。
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债务的情形有四种: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如果一方违约,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不要违约金,违约责任如何承担有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等多种方式,承担何种违约责任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所以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金钱债务,又称为金钱之债、货币之债,是指以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为标的的债务。由于此类债务给付的标的本身是充当一切商品的等价物的货币,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转化为其他债务或者以其他违约责任形式取代继续履行。对金钱债务,即使发生不可抗力亦不能免除,只能
收房发现以下情况,可以要求退房: 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3、不
抵销,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抵债务的履行。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 一、法定抵销。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债务人可以用提存的方式履行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
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以下情况:一是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合同失去标的,失去意义,应当消灭;二是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履行费用过高或者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形;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形;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