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的范围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但不构成犯罪、也未超过追究时效期限的行为。而行政处罚的方式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罚的范围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但不构成犯罪、也未超过追究时效期限的行为。而行政处罚的方式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作出了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
以浙江省为例。除以下情形之外,其他行政执法机关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都应当在互联网上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一)被处罚人是未成年人的; (二)案件主要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
行政处罚中的声誉罚包括下列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等。除此之外,行政处罚还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财产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等资质罚;以及行政拘留等人身罚。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范围: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
行政复议机关的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对有关许可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以及对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等。
行政主体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在我国,行政主体组要包括的范围,是指属于
《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行政处罚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实施。 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法律规定的有权力设定行为规范的国家机关首次独立自主地规定何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并规定给予该种违法行为以何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设定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哪一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
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职时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及殴打、虐待他人致伤残、致死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