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征主要有:1、其股东只有一个自然人或者是一个法人;2、公司以其独立的财产承担责任,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的,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3、对于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的利:第一,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经营权由自己决定;第二,有效的保护商业秘密;第三,经营方式灵活。大大降低了投资的风险。内部管理结构比较简单。弊:第一,公司人格和股东人格容易混同,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主体是单一的;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三)一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利: 一、经营自主权一人决定经营。 二、效率高。 三、经营灵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弊端:缺乏股东间的制衡,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不容易区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人数须在五十个以下。发起人是指参加订立发起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的申请认购公司出资或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公司法》第七十八条,发起人的限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义务有: (1)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购的出资额; (2)出资填补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规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有关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法律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
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责任法律规定: 1、民事责任: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等。 2、行政责任: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等。 3、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时候采取双罚制。
第一、公司属于企业法人享有对独立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利。第二、公司发起人、公司股东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是两个法律概念,公司发起人、公司股东不能任意处分公司财产。第三、公司任何职工均不能利用职务便利牟取私利比如收受贿赂及侵占、挪用公司财产,否则其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