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一)损害后果 损害后果的客观存在是确定侵权责任的首要的必要的条件。所谓损害,是指因人的行为或对象的危险性而导致人身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后果。该损害是客观存在的,是侵害合法民事权益的客观后果;该损害是确定的,是已经发生、真实存在且
因合同关系因其的纠纷是可以提出侵权责任诉讼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即可以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这是民事责任的前提和依据。没有损害事实,就不构成侵权,行为人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2、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判断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一定要以法律、教学法规为依据。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
共同侵权一般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共同侵权责任人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应当在起诉时列为被告起诉,不得单独起诉。经法院通知,原告仍不愿共同起诉共同侵权人的,视债权人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请求权,但在确定全部赔偿
商标侵权被起诉后要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商标权的,侵权人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若是侵权人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属于侵权。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都是法定责任,二者具有许多相似之处,但缔约过失责任不同于侵权责任,区别表现在: 第一,责任前提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为缔约而进行接触磋商的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 2、排除妨碍,该方式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3、消除危险,是指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
起诉离婚中,即使涉及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孩子也不必须出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父母双方都有意愿直接抚养子女,且子女有跟随一方生活的意愿的情况下,如果子女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法院应当考虑其意见。在此情况下,孩子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