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劳动法对怀孕妇女保护的规定,具体如下: 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于孕妇的规定: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是不能安排从事于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在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是不会安排加班和夜班;同时在
关于孕妇,劳动法的规定有: 1、首先我们国家对孕妇实施特殊劳动保护。 2、禁止安排孕妇加班,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
关于孕妇的劳动法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孕妇具有重大过错的情形外,单位不能主动辞退孕妇;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不得安排其加班或者从事夜班劳动等。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双方无续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即告终止,劳动关系消灭。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双方只约定合同生效日期没有确定合同的终止时间。
女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
劳动法对怀孕妇女保护的规定,具体如下: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2、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3、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劳动法对怀孕妇女保护的规定,具体如下: 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质的文件。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及公式。这类作品通常没有创造性特征或只具有社会一般常识性特点,属于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共同精神财富,不能为任何人所专有,故不适用《著作权法》保
《劳动法》对孕妇有下列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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