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第一,对合同诈骏的数额,不能以合同标的数额来认定,而应以行为人实际骗取财物的数额(既遂)或希望非法占有的财物数额(未遂)来认定。但合同标的数额的大小反映着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因此可以作为量刑情节加以考虑。 第二,对于合同诈骗犯罪的共犯,应
离婚后的探视权的定义: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
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婚姻诈骗已经演变成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进行合法登记结婚的新型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合法的婚姻为幌子,来骗取合法的婚姻登记,这是诈骗犯罪中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案件。当前,诈骗者的目标,主要集中在老年人和贫困人群的婚姻诈骗上
情节严重是指一件事情的态势变化和前后的经过在社会上或在一定区域内影响大、程度深、范围广。但是如何就算情节严重,一件事情的影响区域、程度、范围又是怎样的标准来界定,这在法律上都没有明确的标准,造成了很多法律条款的人为可操作性很大。
诽谤罪的认定: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共同犯罪中,中止犯罪的认定如下: 1、在简单的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施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然后强烈劝说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劝告,放弃本可以继续的犯罪,整个案件就是中止犯罪; 2、在复杂的共同犯罪中,实施中止犯罪,教唆犯应当认定
法院认定重婚如下: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的、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没有配偶明知对
同居关系可以认定为重婚的情形:只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非法同居关系时,才会被认定为重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
(1)肢体残废: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 (2)肢体虽然完整,但是已丧失功能; (3)容貌毁损:毁损他人面容,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4)丧失听觉; (5)丧失视觉; (6)丧失其他器官功能:丧失
即对于多次贩卖毒品行为是否认定为情节严重是选择性规定而并非强制性规定,法官对此拥有自由裁量权,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具体情节等来判断其是否真的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以使得罚当其罪。
可以通过下列标准确定合同重大误解:一般看行为人是否对行为的主要内容构成重大误解,并且该误解直接影响了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具体可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确定。
认定重大经济损失的规定标准是:特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大于100万元;重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但小于100万元;较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但小于10万元的事故;一般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事故。《追诉标准》解释为:重大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