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拥有房产继承权的人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遗嘱继承中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是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儿女属于法定的第一继承人范围,但二者范围并不相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儿女是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有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时有下列要求: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但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也可以自愿偿还;以及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债务。
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如下法定情况会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但除前两种情况外,继承人却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 1、继承人伪造、隐匿或者销毁遗嘱,造成严重后果的; 2、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3、继承人为占有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
遗产继承权丧失的情形: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正确行使继承权: 1、若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协议优先; 2、若没有协议,有遗嘱的,遗嘱继承; 3、若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转继承的法定继承人与直接继承的法定继承人相同,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