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1、犯罪人在判决前死亡; 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诉; 3、犯罪人在判决前获大赦。刑罚的消灭,是指由于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因,致刑法对特定犯罪人的刑罚权利灭失。刑罚消灭的事由有刑罚裁量权和刑罚处罚权的消灭两种。
合同解除权消灭的情形有: (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解除权消灭的原因有: 1、经双方
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船舶抵押权消灭的情形是: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实现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地役权消灭的情形有: 1、土地灭失; 2、需役地不需要利用供役地; 3、供役地无法满足需役地的需要; 4、地役权人放弃其地役权; 5、存续期间的届满或其他预定事由的发生; 6、土地被征收; 7、供役地权利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解除地役权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地役权消灭的情形有: 1、地役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供役地权利人以此解除地役权合同的,地役权消灭; 3、地役权人有偿利用供役地,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经两次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费用,供役地权利人以此解除地役合同的,地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合同解除权消灭的情形主要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没有规定或者约定的,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对方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
保证物权消灭的下列情况: 1、主债权被消灭。担保物权属于权利,主债权被消灭,担保物权也被消灭; 2、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指担保物所担保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通过行使担保物权优先受偿债权;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的; 4
下列情况担保物权消灭:1.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2.担保物权实现的,是指担保物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通过行使担保物权而使其债权得到优先受偿。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