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在国内抢注国外商标时是无效的。面对海外抢注,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正面而积极的途径,实践中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往往是成本最高的维权手段。从市场规则的角度来看,是否有必要通过诉讼进行海外维权,是否有必要将官司打到底,都应当从企业经营的角度加
注册国外未注册商标的,一般撤销商标所有权,重新认定原所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不构成违法行为。
1、这是可以的,而且有必要性。 2、商标注册保护是有地域性的,在哪个国家注册就在哪个国家受法律保护。在国外注册商标可以在国内使用,不需要出示任何证件。但是在国内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国外的品牌进入国内
国内商标注册了,到国外越能使用,但是一般不受当地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
一般来说,一国的国家名称是一国主权的体现。为了尊重他国的主权,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了,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都不能准予注册。因此,一般情况下,外国的国家名称都不能够注册为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但是,商标法第10条同时规定例外的情况,
三维标志也可以注册为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能够被注册商标的标志就包括了:1、文字、字母以及数字这些正常的标志;2、能够区别于其他商品服务的图形,颜色组合以及三维标志;3、具有独特性的声音;4、上述标志的组合。因此,法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但是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在先权利,也不得是抢注他人已经在先使用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