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子女赡养父母是一种法律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以不用赡养父亲的情形: 1、未婚或离婚的成年子女没有经济收入、劳动力丧失或不能独立生活; 2、已婚成年子女本身没有经济收入,家庭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的犯
根据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要支付到孩子18周岁,如果离婚后出现以下情形,可以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以上
以下情形子女由男方抚养: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
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的情况: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者患有其他传染病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而己方有能力愿意抚养的,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子女行为,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会产生不利影响的,己方
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
(1)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
可以取得孩子的抚养权的情况为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可以给孩子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经济条件优于对方,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等,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只有满足以下情况的当事人可以不赡养老人: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
《民法典》规定生父母送人抚养原则上是不允许的,只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才能够送养子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孤儿的监护人以及社会福利机构也可以成为送养人。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