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了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量刑: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
不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是,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就可构成该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
犯了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指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负责生产经营管理的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
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判刑规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新刑法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既遂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谎报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
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一般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对于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标准的,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只要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耽误了事故抢救,情节符合严重标准的,即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