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代位权诉讼存在的几个特殊问题: 1、代位权诉讼中,一般不宜调解或和解; 2、次债务人原则上不能提起反诉; 3、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可以主张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但不能主张对代位权人的抗辩。
一、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管辖的确定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符合《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和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需要注意的是,除依照法律规定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由特定的人
行使税收代位权的条件具体包括: 1、纳税人欠缴税款; 2、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3、纳税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
1、发生代位继承的原因: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被代位继承人: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二项权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构成要件不同。代位权的构成不但要求与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且要求债务人与他的债务人之间也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
余某与工行某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签订《汽车消费贷款借款合同》,某运输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为余某的该笔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余某与工行签订《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合同》,中保某支公司(以下简称中保公司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起诉状首先是写明原告与被告的身份信息,身份信息应当具体明确。第2部分应当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第3部分是事实与理由部分,也是主要的部分。应当写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需要写明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影响到了债权人的债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原因,造成债权人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即债权人有代位权。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除外情形包括: 该债权因身份或特定关系形成的债权,是由于法律规定而形成,具有“当事人亲自行使,不能代
债务人不按约定还款的,债权人可以与其私下协商,再次约定还款的相关事宜。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个人提起诉讼的,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状中要包含起诉的请求和理由。写好起诉状后,再带上起诉状、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证据原件或者复印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