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工伤产生的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工伤医疗费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承担,然后再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
在认定为工伤前,如果是由用人单位申报工伤的,用人单位承担相关申请费用或者帮助职工垫付相关费用;用人单位未申请的,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承担相关费用,然后向用人单位追偿;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来依法承担。
工伤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
工伤医疗费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一般情况下,超过范围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工伤鉴定缴费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则工伤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劳动者个人负担。但是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一般先由申请方预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工伤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如下: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费应当由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缴纳。职工是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