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
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包括: 1、民事责任,存在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 3、刑事责任,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
民事责任: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性质,历来有不同看法,归结起来有二种,即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主张合同责任者认为,病人到医院就诊,首先办理挂号,并由医院受理挂号,这样一个过程就是一个医疗契约的成立,病人按要求交纳费用,医生则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这
医疗损害责任认定问题: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
多数观点认为,医疗侵权行为应适用过错归责原则。过错规则原则是指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医疗损害中的表现就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损害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的诊疗行为;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错; 3、患者有实质性的损害后果; 4、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与违法违规的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损害责任包括未尽告知义务的责任、未尽诊疗义务的责任、未尽保护隐私的责任。 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为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
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形态是替代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替代责任又称为间接责任、转承责任、延伸责任,是指责任人为他人的行为和自己管理的物件所致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责任形态。替代责任的最基本特征是责任人和行为人分离,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责任人承担
医疗事故行政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
医疗责任事故的种类包括: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和四级医疗事故。其中一级医疗事故是指该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或重度残疾,比如说造成患者植物人状态。
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1、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的警告、勒令限期停业整顿等处分; 2、涉及医疗事故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足刑事处罚的,追究其行政责任或纪律处分; 3、除上述两种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