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4
受贿罪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
一、单位受贿罪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以单位名义实施的。 二、单位受贿罪中的收受的他人财物,要归单位整体所有,即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为单位带来了非法利益。 司法实践中,单位的意志是由主要领导决定形成的,只要该领导者决定后实施的受贿行为是以单位名义
受贿罪具体从以下四个方面认定: 一、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二、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
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需要包括四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正常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
受贿罪的认定如下: 1、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犯罪对象是财产;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产,或者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 3、主要要素,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
四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 2、共同受贿犯罪在客观方面,是指两人以上必须具有共同受贿犯罪行为。 3、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
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一个单位或者公司里面的领导利用自己的职务来获取他人的利益,而其他员工或者领导知道,但是还参与其中并且瓜分财务的,也被认定具有共同受
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国家工作人员; 2、在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受贿故意; 3、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受贿行为。
“及时退还”,行为入主观上没有受贿的故意,客观上表现为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不存在犯罪故意,故不构成犯罪。行为人虽未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但在收受财物后至案发前的期间内主动退还或者上交的。此种情形可以简称为“主动退还”。在该情形下,行为人在接受财物
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
共同受贿认定主要在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司法实践中一般表现为:1、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2、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
犯罪共犯的认定:共犯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应当认定为一般共犯;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应当认定为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
单位受贿罪的认定可以依据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为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