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的时候,也可以注销,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
当股东出资不足时可以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此时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才能通过。还可以由其他股东代替出资。使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发生变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应当进行催告。
股东缴纳注册资本的方法: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全额存入准备设立; 3、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 4、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办理财
股东出资不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解决: 1、减资。采取这种方法的,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铁了股东资格。 2、替代出资。其它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
股东出资不实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而且可根据公司章程主张权利;还可以要求公司向未足额出资股东追缴出资或满足条件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到期不注资,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取消股东资格。 但是股东需要承担以下两种责任: 1、向公司补足出资; 2、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缴纳注册资金。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的银行账户;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出资不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解决: 1、减资。采取这种方法的,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 2、替代出资。由其它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
首先,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其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再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不能享有股东权利。
股东出资不实,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公司的同时起诉瑕疵股东。出资不实的表现形式有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被高估、出资之后将出资转出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不都需要注资,股权代持和干股的股东在不出资的情况下可以占有股份,但是工商登记的股东需要按其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期限进行出资,未按期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