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或条件一般不能变更,如确需变更合同规定的用途或条件,须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由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书面的变更出让合同,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进行调整,并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可以解除合同。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土地用途,尤其是城市建设等土地转让或者出让合同中,都是经过城市规划部门核准的,因此不能随便改变土地用途,一经改变,则构成根本违约,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就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而言,受让人违法改变土地用途,出让方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
土地用途的改变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因此,土地用途的改变,在取得出让人和城市[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之后,应由出让人和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受让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出让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二、是否需要与受让方重新签订出让合同?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如果受让方不改变土地用途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变更对其他土地使用转让合同的影响是,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效力; 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双方当事人是明知的,因地价上涨等原因而反悔,不愿继续履行合同。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流转,需要根据土地的性质来做出不同的区分。 具体来说,我国土地包含了国家所有的土地,以及集体所有的土地。国家所有的土地就包括了城市的土地,以及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使用权,被称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用途如下: 1、按照地貌的特征可以把土地分为:山地、高原、丘陵、盆地以及平原等; 2、按照土壤的质地还可以划分为:壤土、砂土以及黏土等; 3、按照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可以划分为:国有的以及农村集体所有的; 4、按照获得途径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公民个人或者组织只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将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通过一定的方式让与他人,转让后原权利人不再享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