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商业汇票结算,一般有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1、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付款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款项足额存到银行,银行在到期日凭票将款项划转给收款人、被背书人或贴现银行。如到期日付款人账户存款不足支付票款,开户银行不承担付款责任,将汇票退回收
1、商业秘密权的权利主体不是单一的。 2、商业秘密权的客体—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身也具有其个性特征。 3、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限不具有确定性。 4、商业秘密权的确立无须国家审批,自商业秘密产生之日自动取得。
商业贿赂的法律特征一般是: 1、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2、本罪主体包括行贿人和受贿人以及与交易行为密切相关的其他人; 3、侵害的客体是正常竞争的交易活动; 4、客观方面存在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数额较大的财物,或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的法律特征: 一、公司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存在两个以上的债权人。 三、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采用一般的民事执行程序即可清偿债务。
商业汇票的结算方式:首先,付款人应于约定的期限内,将款项足额存到银行。然后,银行在到期日凭票将款项划转给收款人、被背书人或贴现银行。若银行拒绝承兑的,应当说明理由,否则应承担责任。
倒卖商业承兑汇票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我国《刑法》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企业经营都会有自身的商业秘密,但并不是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商业应当符合四个要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
1.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有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能够提供相应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 3.要求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
上市公司的法律特征是: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具有公开性。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2、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亲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亲权是基本身份权;父母根据自己的身份自然发生; 二、亲权以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为目的; 三、亲权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 四、亲权作为民事权利,是一种利他民事权利; 五、亲权具有绝对权、支配权和专属权。 亲权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