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7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 (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 (2)
符合下列标准丢失枪支不报罪应当立案: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如人民警察、缉私人员等,枪支因行为人保管不善而遗失或者被盗、被抢、被骗,不及时报告,致使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
有以下要件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丢失枪支不报罪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枪支县有较大的杀伤力,一旦丢失,对社会即构成严重的威胁。为了确保公务用枪的安全,《枪支管理法》对公务用枪的日常管理有严格的规定,要求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里的丢失,既包括因行为人保管不善而遗失,也包括枪支被盗、被抢、被骗或其他丧失对枪支控制的情况。 第一,这里的不及时报告,是指在发现枪支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如果不知道枪支丢失而没有报告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对于枪的丢失,可能是出于过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构成是:构成该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构成该罪的在客观上表现为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构成该罪的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构成该罪在主观上表现
未成年犯罪的八种情形为:1、犯故意杀人的;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3、抢劫的;4、强奸的;5、贩卖毒品的;6、放火的;7、爆炸的;8、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未成年犯罪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且未满18周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替人顶罪构成包庇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帮助其逃避刑事追究,故意顶替犯罪的人欺骗司法机关的,构成包庇罪。这里的“明知”,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接触被窝藏、包庇的犯罪人的情况,以及行为人和犯罪人的供述等
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抓二个月内宣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非法持有枪支案件什么时候判刑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