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有以下方面: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工伤案件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区别为: 1、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人身伤害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2、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 3、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1、案件数量增多; 2、案件标的额提高; 3、诉讼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责任认定困难; 4、当事人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 5、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纠纷判决执行难。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由有以下这些: 1、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2、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3、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4、水上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5、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医疗事故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
帮工人身损害赔偿的处理,帮工人因帮工活动自身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处理医疗损害纠纷,既要充分保护患者权益,又要考虑医疗本身的专业性、风险性,以规范医疗行为、指引患方理性维权、引导医患双方回归理性诉讼预期。 在处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法院要在尊重医学自身特点的前提下,合理分配医疗风险,平衡好保护患者权益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营养费的确定:营养费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的。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营养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护理费的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符合保全条件的,可以申请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
人身损害赔偿有时效,即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三年的诉讼时效,该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