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内容规定: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有下列内容: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条件是: 1、有适格的自诉人;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3、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5、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
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 (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申诉立案条件为: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定、判决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予以排除,或证明原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
释放的条件包括以下: 1、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执行期间一贯表现好、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年老、身体有残疾(自伤自残除外),确已丧失作案。 2、有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第68条的相关规定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缴纳保证金;而是提供保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
由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刑事诉讼法》原第六十五条已调整为第六十七条,序号变了,但内容没有修改。该条规定了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该条规定,对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1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诉讼的立案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诉讼立案的条件通常有以下三个:第一、拥有能够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第二、拥有可以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第三、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
交通事故诉讼立案要符合以下条件: 1、适格的原告,所谓的“适格”是指对于诉讼标的的特定权利或者法律关系,以当事人的名义参与诉讼并且请求通过裁判来予以解决的一种资格。交通事故案件中,适格的原告是因交通事故而导致权益受到损害的人; 2、明确的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管辖有明确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刑事诉讼法的立案管辖可以由公安、检察院、法院分别负责。这三个机关受理立案的案件各有不同,公安负责一般的刑事案件,除了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犯罪、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罪犯在监狱内的犯罪;检察院负责有关于司法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