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9
过失犯罪不能成立共同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共同犯罪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共同故意,这种故意的共同性有三个特征: 1、共同犯罪人之间在主观上有一定的联系。 2、共同犯罪人对共同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结果都有预见。 3、共同犯罪人都希望或者放任犯罪
以下情况下不认为是共同犯罪: 1、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 2、实行过限的; 3、共同过失犯罪行为; 4、故意加过失的情形二人以上实施共同的危害行为; 5、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 6、先后犯的特殊情形; 7、犯罪的故意内容不同。
腐败共同犯罪包括以下情况: 1、主体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分别利用职务便利,相互配合,相互利用,共同实施腐败; 2、无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者与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共同实施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3、具有特定身份者与国家工作人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况根据上述对共同犯罪构成特征的分析,可知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二人以上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况根据上述对共同犯罪构成特征的分析,可知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二人以上
共同犯罪是有可能构成未遂的。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
1、虚假诉讼要构成犯罪,只有“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才有可能。“捏造”是指凭空捏造,如果纠纷事实客观存在,仅仅对非关键部分的事实进行夸大、或者滥用诉讼权利恶意诉讼的,都不构成该罪。其次,必须是民事诉讼领域的事实,如果在刑事诉讼领域捏
强拆,不一定是违法行为。如果拆除的是违法建筑,同时拆除单位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的公告职责,这时候强拆行为就不会构成违法行为。违法建筑的所有权人,无权请求拆除单位赔偿自己的损失。强拆主要是指行政强拆,是政府部门强制拆除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行为。根据
合同失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自然人订立的合同,没有经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未获得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以及没有法人资格却以法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2、违背当事人一方真实意愿的合同,包括欺诈的合同、胁迫的合同等;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