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标准如下: 1.上渡镇、丹竹镇、镇隆镇、大安镇、武林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775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36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341元/亩到17366元/亩之间。 2.大鹏镇、思旺镇、官成镇、安怀镇、思界乡、
标准如下:1.上渡镇、丹竹镇、镇隆镇、大安镇、武林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775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36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341元/亩到17366元/亩之间。2.大鹏镇、思旺镇、官成镇、安怀镇、思界乡、东华
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农用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其补偿标准按照同一区片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土地补偿费由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征地实施机构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
1、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2、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3、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一)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三)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
征地补偿安置程序: 一、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履行拟订补偿安置方案程序、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程序和实施补偿安置方案程序: 1、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如果征收的是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如果征收
广西省百色市田林县征地补偿标准:一般如果是征收土地上有附着物,例如青苗,应当根据青苗的年平均产量,向被征收土地农民支付补偿,和土地使有权的赔偿费用等。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对协调结果不满意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民政府裁决。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确保公正性;二是要体现便民原则;三是程序透明;四是要体现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