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是合法的,在公司经营正常的情况下,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是可以的,前提是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尚有未缴纳的部分,否则就要按增资处理。但是如果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股东纯粹为了逃避注册资本的缴纳法律义务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会存在
股东投资款未经法定程序全额转出,属于抽逃出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
股东要回投资款的方式有股权转让以及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入股是合同行为,又是投资行为,不能算为借款,建议委托律师代写入股合同,规避投资风险。 入股资金如果注入公司后公司未依据约定予以出资登记或未出具出资证明的,或者入股资金支付给其他股东代为缴纳出资而未向公司缴纳或者缴纳后公司未予以登记或出具出资
是的,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是股东的名字。按照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可以向公司借款公司。但是只有没有职务的普通股东可以借款,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向公司借款。公司可以对其他企业进行投资,但是不能成为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未工商登记股东不能以借款为由撤资。该股东有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愿,并履行了出资义务,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其股东身份应予以认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回。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
公司股东投资款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股权转让问题: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注意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的价格条件,并征求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转让股权的,应当注意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转让人用转让股权的价格补足出资; 3、名义股东未经
关于股东借款,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抽逃资金。但是,股东借款和抽逃资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1、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一经成立,即和原来的投资者形成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民事借贷关系,从法律上来说是完全合法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