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不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不属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根据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 1、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离婚协议一般不对抗强制执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男女双方依法订立的离婚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但任何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的,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可以判断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
离婚协议书中应该载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情况; 第二,双方之间办理结婚证的日期; 第三,有子女的写清楚子女的身份信息情况; 第四,双方之间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第五,关于财产
可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书的财产? [律师提醒]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当事人不清楚离婚协议书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的范围。 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为
协助执行,就是法院的一种强制措施,不需要法院强制执行的。如果协助执行单位或者个人不予协助,法院会对有义务协助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处罚的。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
登记离婚之后,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自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起生效。但是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先向法院确定协议的效力,如有变更协议条款或者补充协议的一并提交法院认定。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应当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是指
离婚财产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离婚后进行财产分割的,如果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6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
法院判决生效后,应当履行判决义务的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另一方有权作为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立案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可以被执行的财产的,一般在法院立案之后6个月内执行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