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婚姻关系中的一方或双方是受到他人的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被称为胁迫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
胁迫婚姻是指非法威胁他人或者直接对别人造成伤害,使人害怕或者结婚。胁迫有两种方式: 1、直接对别人实施违法行为,对别人造成伤害,迫使结婚。这种直接伤害可以是对身体的直接伤害,也可以是对精神的直接伤害; 2、非法威胁别人,使别人害怕。即将发生
《民法典》规定受胁迫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以撤销的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的无效只能够由人民法院进行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未达到法定年龄以及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三种情形。
胁迫婚姻犯法。胁迫婚姻属于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胁迫结婚违反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是可撤销的。如果胁迫方采取了暴力手段,还可能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要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胁迫婚姻是犯法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本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是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出这个时间再撤销的,不会得到支持。
胁迫是指胁迫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属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一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依据规定,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不是无效婚姻,但属于可撤销婚姻。因胁迫而结婚,要是指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对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予以威胁或者强迫,使婚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违背自己的意愿而缔结婚姻关系的婚姻。
被胁迫结婚的婚姻是有效的婚姻,但是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在胁迫结束之后的一年内起诉要求撤销婚姻。撤销婚姻之后,双方自始都不具有夫妻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婚姻不是无效的,是可以撤销的,《民法典》规定请求撤销婚姻时效是一年,从被胁迫之日其提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被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如果被撤销则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
依据规定,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不是无效婚姻,但属于可撤销婚姻。因胁迫而结婚,主要是指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对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予以威胁或者强迫,使婚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违背自己的意愿而缔结婚姻关系的婚姻。
被胁迫的婚姻的效力不属于无效,但是其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当事人一方遭受婚姻另一方或第三方的威胁强迫,而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缔结婚姻。一般情况下,婚姻的效力取决于受胁迫方是否在胁迫行为结束一年内,向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若被限制人身自